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相關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清原滿族自治縣 2019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結合我縣實際,認真組織 實施。
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9 年 7 月 25 日
清原滿族自治縣 2019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
為科學防治地質災害,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造 成的損失,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撫 順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條例》要求,結合 2019 年度地質災害氣象風險趨勢預測及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概況
我縣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2019 年全縣地質災害隱患點共 30 處。
二、預測
(一)降水預測。根據氣象部門 2019 年春夏季氣候趨勢預測,6-8 月全縣降水量為 580-630 毫米,較常年同期
(498.6 毫米)偏多 2-3 成;大于 25 毫米降雨過程為 5-6 次, 盛夏可能發生局部洪澇。
(二)重點防范期。每年汛期(6-9 月)是我縣地質災害多發期,特別是 7 月上旬至 8 月上旬為重點防范期。氣象部門預報連續降雨、局地強降雨時段是地質災害防范的重點 時段;汛期內日降雨量大于 50 毫米或累計過程降雨量大于
100 毫米是防范重點。
三、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
1. 落實應急機構。完善縣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建設,成 立清原滿族自治縣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心建設,從資金等方面確保應急專業技術人員、 車輛和相關設備到位,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同時,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顚S。
各鄉鎮政府對本行政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 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和完善相應的地質 災害防治工作領導機構。對本行政區內發生的地質災害,各 鄉鎮政府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督促有關單位及 時開展治理工作。
2. 加強溝通協調。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明確各相關部 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責任機制?h自然資源、住建、交通、綜合執法、水務、發改、應急、旅游、 教育和清原火車站等部門和單位要各負其責,認真履行對本部門所涉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與預防工作。
自然資源、住建、交通、綜合執法、水務、發改、應急、 教育、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分工負責,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 縣氣象局、自然資源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氣象 預報預警技術方法,不斷提高預測預報精度,采取多元化手 段搞好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
(2) 鐵路、公路交通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內鐵路、公 路沿線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災害點監測檢查,對危險地區要 及時進行治理,保證行人、車輛安全。
(3) 水務部門要做好山洪、河道、水庫及水電工程管 理范圍內地質災害災害的調查,對災害易發區進行監測并采 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4) 教育部門要關注學校周圍地質環境的變化,發現 隱患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制定相應的防災避險 預案,并及時組織演練。
(5) 住建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中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質災害治理“ 三同時”制度。在建設場地內,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響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須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防止地質災害發生。
(6) 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礦山安全生產、尾礦庫的 監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礦山、尾礦庫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要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及時開展應急救援。
(7) 旅游部門負責督促各旅游景區地質災害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
(8) 財政部門負責將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9) 各礦山企業認真制定防災預案,并負責本礦區沉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治理工作。
3. 重視非汛期地質災害防災工作。各鄉鎮政府、縣政府 有關部門應要充分認識到地質災害工作的長期性和不間斷 性,并對非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嚴峻性的認識提升到一個新高 度,切實做好非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工作;在汛期之前對本轄 區學校、集鎮、村莊、生產礦山等地質災害排查工作,對有 地質災害隱患的要求責任單位全力做好防治工作;針對非汛 期局地強降雨時段可能誘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 害災情、險情進行密切關注,做好相應防災措施方案并確保 方案實施,力求做到隱患早發現、早消除。
(二)不斷強化地質災害監測預警
1. 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制定防治方案和應急預 案。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點進行梳理,落實監測人、監測對象、監測手段、報災方式等,實施動態管理。構建完整有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行政管理體系與群測群防工作責任制度。根據地質災害險情與威脅程度,及時發放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制定防災方案,編制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落實責任主體與監測責任人。落實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專項經費, 使群測群防員從無償的義務勞動向有經費保障的工作責任轉變,提高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工作能力。
2. 強化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建立自然資源、氣象預 報預警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系統和預報預警技術方法,提高預報預警的精度。根據氣象 部門制發的紅色、橙色、黃色暴雨預警信號,開展全縣 24 小時實時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
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 級四個等級,預警為一級、二級、三級時發布預報。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三級時,鄉鎮政府、村及有 關部門應按照要求部署防災工作;鄉鎮政府、村防災責任人 應適時組織對隱患危險區域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應立即 報告,鄉鎮政府、村及時采取防災避險措施。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二級時,鄉鎮政府及有關部 門 24 小時值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鄉鎮、村防災責任人組織對隱患點和危險區域進行巡查;防災責任人、監測 人應加強隱患點和危險區域的監測和防范。鄉鎮政府、村及 時啟動應急預案,適時組織群眾轉移避讓。
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為一級時,鄉鎮政府及有關部 門應 24 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并組織做好防災救災工作;縣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和搶險救災指揮系統,鄉鎮政府、 村立即組織受威脅的群眾轉移,并對其它區域進行巡查和防 范,派出應急小分隊或者包村干部指導防災抗災救災工作。 全方位運用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話、電子顯示屏、農村大喇叭、鳴鑼 吹哨等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
(三)努力提升地質災害應急能力
1. 加強應急能力建設。成立以縣地質災害應急中心、應 急專家、市縣自然資源管理人員為成員的 2 支地質災害調查分隊,汛期待命,隨時準備應急處置。
遼寧省第十地質大隊為我縣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單位,逐步完善應急信息傳輸設備、應急現場調查設備和應急調查成果處理設備的數量和質量。做到應急信息傳輸及時、 應急現場采集準確、應急成果完整。各鄉鎮政府要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隊伍,確定專用應急車輛,遇有險情隨時能夠達到災害現場。
2. 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各鄉鎮政府要在汛前至少組織 一次群測群防員、鄉鎮及村干部、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地質災 害防治與應急處置相關知識培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預 案演練。
(四)全力做好汛期防災工作
1. 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實行 24 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方便信息的上傳下達。對安排汛期 24 小時值班的單位,值班電話及傳真應抄報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
2. 堅持災害“三查”制度。進一步抓好地質災害汛前排查、汛中檢查、汛后核查及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處理 工作。
汛前,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將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報縣自然資源局備案。每處災害隱患點必須逐級落實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及監測人,要按照災害點類型設立相應的警示標志,按規定做好監測預報工作。落實防災、 避險、救災的組織機構和物資準備。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密集場所的重要隱患點,要專人盯守巡查。
汛中,縣自然資源局會同氣象局開展全縣地質災害氣象 預測預報工作。各鄉鎮政府、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的 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同時,有關部門要做 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與處理工作。
汛后,縣自然資源、住建、交通、水務等部門按照職責 分工,對汛前排查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措施完成情況等進 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同時,將核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報送 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3. 落實地質災害應急制度。地質災害發生后,各鄉鎮政 府應迅速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援,并對地質災害現場嚴密保護,防止人員傷亡擴大。 縣搶險救援指揮部在核實地質災害初步情況后,根據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分級標準,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處置”原則, 做出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 組織機構。按照《清原滿族自治縣突發地質災害 應急預案》要求,成立清原滿族自治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 揮部。各鄉鎮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領導小 組。
(2) 報告制度。發生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時,受地質 災害影響的群眾和知情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自然資源部 門報告。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時 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 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報告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 蹤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提出主管部門采取的 對策和措施。
小型地質災害預警的應急行動,由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 部調查和做出應急處理,并啟動本級預案,同時向市地質災 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中型地質災害預警的應急行動,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 部實施指揮和做出應急處理,并啟動本級預案,同時上報省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市人防辦公室備案。
大型地質災害預警的應急行動,由市應急總指揮部實施 指揮,并啟動本級預案,同時上報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省政府應急總指揮部;特大型地質災害預警的應急行動,應 請求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或省政府應急總指揮部統一指 揮。
附件:1.清原滿族自治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組成 人員名單
2. 清原滿族自治縣 2019 年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
3.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
4.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
附件 1
清原滿族自治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
總 指 揮: 分管地質災害防治副縣長
副總指揮: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 員: 縣人武部部長
縣發展改革局局長
縣財政局局長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縣生態環境局局長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縣水務局局長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縣應急局局長
縣統計局局長
縣教育局局長
縣文化旅游廣電局局長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縣地震臺臺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政府辦副主任
縣應急救援大隊指導員
縣供電公司經理
清原火車站站長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以上副職需分管此項工作)
附件 2
清原滿族自治縣 2019 年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
序號 | 位置 | 災害類型 | 危害對象 | 規模等級 | 責任主體 |
1 | 紅透山鎮紅透山村門坎哨四組 | 泥石流滑坡 | 居民房屋 | 小型 | 紅透山鎮 |
2 | 紅透山鎮政府西 500 米, 202 國道k1189+400 處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3 | 南口前鎮暖泉子村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南口前鎮 |
4 | 南口前鎮海洋村茨溝組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中型 | 南口前鎮 |
5 | 南口前鎮康家堡村朱家排子、南敖線K7+800~K7+900 處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6 | 南口前鎮康家堡村腰溝嶺、南敖線K6+800~K7 處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7 | 敖家堡鄉于家堡水庫嶺上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敖家堡鄉 |
8 | 敖家堡鄉大東溝村 | 滑坡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敖家堡鄉 |
9 | 大蘇河鄉長沙村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大蘇河鄉 |
10 | 大蘇河鄉楊家店村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大蘇河鄉 |
11 | 大蘇河鄉大堡村大冰溝 | 泥石流滑坡 | 居民房屋 | 中型 | 大蘇河鄉 |
12 | 大蘇河鄉南天門村 | 泥石流滑坡 | 居民房屋 | 小型 | 大蘇河鄉 |
13 | 紅河漂流景區沿線公路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14 | 大蘇河炕洞溝北側(長沙屯與長沙灘區間)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15 | 灣甸子鎮得勝村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灣甸子鎮 |
16 | 灣甸子鎮鳳道村鳳道組后山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灣甸子鎮 |
17 | 清原鎮五里廟(屠宰場) | 泥石流 | 房屋人員 | 小型 | 清原鎮 |
18 | 清原鎮天橋社區斗虎屯站前街石灰石礦火藥庫溝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清原鎮 |
19 | 清原鎮腰站村南排組高春嶺家后山 | 滑坡 | 居民房屋 | 小型 | 清原鎮 |
20 | 清原鎮吳家溝村一組 | 滑坡 | 居民房屋 | 小型 | 清原鎮 |
21 | 清原鎮四道河村進村路口小路路旁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清原鎮 |
22 | 清原鎮長七線猴石溝段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23 | 清原鎮 202 國道 K1145 公里路南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24 | 清原鎮彰桓線 K300+850 ~K301 段公路旁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25 | 清原鎮四道河村南側公路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清原鎮 |
26 | 枸乃甸鄉筐子溝景區沿線高下線K3+100~K3+200 處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枸乃甸鄉 |
27 | 北三家鎮北三家村西堡組后山 | 泥石流 | 居民房屋 | 小型 | 北三家鎮 |
28 | 夏家堡鎮楊堡村( 夏北線 K5+600 米處)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29 | 夏家堡鎮劉小堡嶺上(北夏線 K19 處 | ) 崩塌 | 行人車輛 | 小型 | 交通運輸局 |
30 | 清原鎮鎮西村劉宏偉家 | 崩塌 | 居民房屋 | 小型 | 清原鎮 |
附件 3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
編號:
災害基本情況 表 | 災害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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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型 及其 規 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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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發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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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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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預報 | 監 測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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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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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的主要跡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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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警的主要 手 段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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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災預報的 判 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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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避險撤離 | 預定避災地 點 |
| 預定疏散路線 |
| 預定報警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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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命令 發 布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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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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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排險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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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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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衛 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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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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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護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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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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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卡發放單位: (簽章) 聯系電話: 日期: |
| 持卡單位或個人: 聯系電話: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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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卡發至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和負責人)
附件 4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
編號
戶主姓名 |
| 家庭人數 |
| 房屋類別 |
| 災害基本情況 |
家庭住址 |
| 災害類型 |
| 災害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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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情況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姓名 | 性 別 | 年齡 | 災害體與本住戶的位置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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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害誘發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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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住戶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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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與預警 | 監測人 |
| 聯系電話 |
| 撤離與安置 | 撤 離 路 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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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警信號 |
| 安置單位地 點 |
| 負責人 |
|
電話 |
|
預警信號發布人 |
| 聯系電話 |
| 救 護 單 位 |
| 負責人 |
|
電話 |
|
本卡發放單位(簽章) | 負責人: 聯系電話: | 戶主簽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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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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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卡發至受災害威脅的群眾)